【学生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郭军培时间:2025-02-28浏览:1157

各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条件

我校南浔校区全日制在校生,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能完成正常学习任务,积极参与南浔区各项志愿活动的,因以下情况造成学习、生活困难,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受到其他各类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

 (二)负担学生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突然失去劳动能力(如伤残、疾病、疫情等)或发生重大变故,使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学生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突患疾病,但仍坚持正常学习;

 (五)其他经认定可以申请资助的。

二、资助名额与标准

根据各学院南浔校区全日制学生人员比例切分资助名额见下表;基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采取直接打入学生饭卡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2000元/人。

学院

分配名额

水利工程学院

1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建筑工程学院

17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6

机械工程学院

14

电气工程学院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5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3

少数民族预科班24

1

共计

100





三、资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3月7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表》(附件1),经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后,提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

  (二)学院审核(3月14日前)

  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申请者材料,学院资助评定小组评议申请人材料,并将拟推荐人员的材料整理汇总后填写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3月14日前将评选后的汇总表、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钱塘校区河长大厦525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4月3日前)

  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各学院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报基金办公室备案。

四、其他

审核通过后,资金发放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我们——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钱塘校区河长大厦52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929149


附件1“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申请表 .docx

附件2“爱在南浔·圆梦心愿”志愿激励金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