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进行个人申请(2025级新生除外),各学院初审后于2025年10月25日16:00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审定。
学生处
2025年9月29日
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进行个人申请(2025级新生除外),各学院初审后于2025年10月25日16:00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送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审定。
学生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