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1年6月30日之前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二、推荐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推荐办法
1、各学院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本学院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同时结合校“十佳大学生”获奖名单和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学校再根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2人报送省教育厅;报送材料时间:5月12日前。
2、申报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97730@qq.com,包含以下内容:
(1)第七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2)被推荐人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挖掘有故事、有情怀的“弄潮儿”。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扎实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
附件1.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学工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