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负担,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查,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减免名单和等级,并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定,现将减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全额减免:(7人)
王江涛 王茂林 虞栩颖 阎冉
刘杰 赵浩坤 周旭磊
半额减免:(8人)
黄金金 王秀竹 刘小慧 肖斯元 王蓉
潘建慧 任归国 殷姿怡
公示期为3天(7月7日至7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处反应。
办公室:教学综合科研楼B313学生处办公室
电 话:0571-86929123
学生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