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大一新生。
二、补助原则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受到其他各类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
(二)负担学生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突然失去劳动能力(如伤残、疾病、新冠肺炎疫情等)或发生重大变故,使得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学生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突患疾病,但仍坚持正常学习;
(五)其他经认定可以申请资助的。
三、补助名额及标准
本学年拟资助100名学生,采取分两学期直接打入学生饭卡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学期。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请
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爱在南浔· 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汇总(附件2)审核后报学生处评定。
(二)学院审核
1.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学生资助对象情况等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提交不全、情况不实的,不予受理上交,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在二级学院意见栏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上交学生处。
2.请各二级学院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切实掌握学院受资助对象学生情况,组织好“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工作,并于12月9日前上交申请表至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B307)。
附件1:“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