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助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仇诗雪时间:2021-12-03浏览:106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教育基金会《“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大一新生。

二、补助原则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受到其他各类资助后仍无法保证基本生活的;

(二)负担学生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突然失去劳动能力(如伤残、疾病、新冠肺炎疫情等)或发生重大变故,使得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

(三)学生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突患疾病,但仍坚持正常学习;

(五)其他经认定可以申请资助的。

三、补助名额及标准

本学年拟资助100名学生,采取分两学期直接打入学生饭卡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0//学期。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个人申请

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爱在南浔· 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推荐,二级学院汇总(附件2)审核后报学生处评定。

(二)学院审核

1.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学生资助对象情况等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提交不全、情况不实的,不予受理上交,对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在二级学院意见栏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上交学生处。

2.请各二级学院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切实掌握学院受资助对象学生情况,组织好“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工作,并于129日前上交申请表至学生处办公室(行政楼B307)。


附件1:“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爱在南浔·圆梦心愿”爱心圆梦助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