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负担,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查,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减免名单和等级,并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定,现将减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全额减免:(10人)
方 卢 汪妙芳 蔡玉悦 王泽宇 胡永康
余莉苹 张利清 王江涛 曾胜宇 胡 康
半额减免:(8人)
荣俊明 褚莹婕 赵志兴 贾金燕
管明乐 王耀雄 杨 华 占佩佩
公示期为3天(7月22日至7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处反映。
办公室:教学综合科研楼B307学生处办公室
电 话:0571-86929124
学生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