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 “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仇诗雪时间:2022-11-10浏览:826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情怀教育,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带头作用,为展示当代大学生睿智拼搏风采,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争“做有情怀的弄潮儿”,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浙水院〔202179)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候选人由班级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学生自荐,并经各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产生。全校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5名,其中国际教育交流学院1名,其他二级学院各2名。

每位候选人须认真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于1117日前上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于1124日前上报学院签署意见后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和相关辅助材料(第三人称撰写的主要事迹、佐证材料、大于1MB的高清个人数码生活照片)。

汇总表和推荐表需同时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学院盖章后上交至钱塘校区综合楼B307,电子材料上交至学生处仇诗雪;相关辅助材料仅需上交电子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公示五日后进行网络投票。如发现事迹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投票结束后组织召开“十佳大学生”评选会,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评选表彰

2022年度十佳大学生建议名单由前期网络投票和现场评选两个环节综合得分产生。其中网络投票票数占15%,现场评选环节大众评审投票票数占35%,教师评审投票票数占50%的权重计算,根据综合得分评选十佳大学生”10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5名,建议名单经公示后发文表彰。学校奖励十佳大学生获得者3000/人。

四、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将活动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实施,使“十佳大学生”的评选过程成为学生学习榜样、追赶标杆的过程。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