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名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4〕25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预科生)。
二、评审依据及程序执行
依据上级下达资助名额,严格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程序规范严谨,公平公开。
三、申请流程及名额分配
2024年上级下达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为598个,二档名额为1242个。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初审、学院初审推荐公示五个工作日、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生处负责报送至省教育厅。
具体分配名额见下表(预科生另行通知):
学院 | 国家助学金 | ||
一档 | 二档 | ||
校本部 | 水利工程学院 | 57 | 17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9 | 57 | |
建筑工程学院 | 99 | 199 | |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 42 | 104 | |
机械工程学院 | 74 | 167 | |
电气工程学院 | 130 | 177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7 | 143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4 | 141 |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12 | 27 | |
双高合作专升本计划 就读学校 |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6 | 15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13 | 4 | |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7 | 11 |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18 | 27 | |
总计 | 598 | 1242 |
四、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一档、二档助学金提标后的标准会在省资金文件中明确。
各学院务必按照规定将国家助学金(提标后的标准会在资金文件中明确)按月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坚决杜绝国家奖助学金漏发、少发、晚发等情况。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收集填报《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1)。纸质材料需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签名盖学院行政章,电子版文档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级学院报送时间截止11月22日前,请预留好学院评定意见的公示时间。
六、其他
联 系 人:学生处郭老师
报送地址:钱塘校区河长大厦52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929149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武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