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2025年名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科教〔2025〕25号)文件精神,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名额分配
省厅下达名额:本科生388名(其中双高院校计划生13名),专科生18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申请学生在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内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各二级学院初评完成后,提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初审名单表》需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签名盖章。二级学院报送时间截至10月27日前,请预留好学院推荐的公示时间。
联系人:学生处布老师
报送邮箱:1249170781@qq.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学生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