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班级学风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特优学风班”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班级(一年级除外)。
二、评选名额
“特优学风班”10个,“特优学风班”入围奖若干个。
三、评选条件
(一)班级成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班级成员朝气蓬勃,凝聚力强。
(二)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班级学风建设主题活动。
(三)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风建设成效明显。
(四)班级重视纪律教育,凡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评比资格:
1.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2.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初评(11月5日前)
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优良学风班”的初选,推选两个班级(其中国教学院推选一个班级)报学生处参评校“特优学风班”,于11月5日前填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特优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特优学风班评选汇总表》(附件2)。
(二)现场评审(11月中旬)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特优学风班”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暂定于11月17日14:00在温州厅召开现场评选大会,入围班级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现场展示环节建议以创新的形式来展现班级学风氛围,每个班级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教师评审团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大众评审团进行现场投票,按教师评审团投票70%、大众评审团投票30%的权重计分。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进行表彰奖励,给予“特优学风班”3000元/班的活动经费奖励,给予“特优学风班”入围奖班级500元/班的活动经费奖励。学校对奖励经费使用情况予以监督,班级须在2022年6月前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总结,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特优学风班”评选是学校开展清新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工作的主体性、源头性和基础性作用,积极筹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相关指导。深入挖掘优秀典型,强化朋辈引领,发挥新媒体矩阵的宣传推广作用,营造争优创先、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学生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