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负担,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浙水院〔2018〕5号)和《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申请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审查,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减免名单和等级,并报学校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定,现将减免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全额减免:(1人)
李盼盼
半额减免:(15人)
窦存胤 董义博 高骏波 李天宇 花 旗 江云轩 黄璐佳 罗世博
陈 健 方烨楠 代余晨 赵星园 白 晶 蔡 澍 扎西多登
公示期为3天(10月23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处反应。
办公室:思源楼北324办公室
电 话:0572-3096165
学生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