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且有一年及以上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经历的在校生。
二、名额设置
设置校“勤工助学之星”10人。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标题自拟,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以图片内容命名发送一份原图。
2.内容应生动展现展现学生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奋斗创新、感恩奉献、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3.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评选流程
1.学院评审(5月9日-5月24日)
学院根据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各学院至多推荐2名“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原则上应包含1名在学院外部门勤工的推荐学生),并于5月24日前将材料发至邮箱470649333@qq.com,联系人仇老师0572-3096165。
2.资格复审(5月24日-5月31日)
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根据综合得分取10名评为校“勤工助学之星”并进行公示。
3.表彰宣传
评选出的校“勤工助学之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事迹宣传。后续,进一步推荐3名校“勤工助学之星”参加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评选。
学生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