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南浔校区学生回迁物料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者:木台力甫·木沙时间:2025-06-09浏览: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现对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南浔校区学生回迁物料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法人前来报价,并提供一次性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南浔校区学生回迁物料采购项目

2.采购人: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3.采购项目编号:XQ-2025-01503682

4.项目预算:130000元,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合同主体、货款结算主体、履约主体必须一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做出承诺;

4.符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南浔校区学生回迁物料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及报价(见附件一);

5.属于政采云平台入驻商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询价文件要求

询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自拟(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需提供;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需提供;

5.报价单(加盖公章)见附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见附件

7.属于政采云平台入驻商家证明(截图打印等);

8.投标时需提供行李袋、行李牌、纸箱、不干胶面单贴纸等产品样品一份;

9.询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四、询价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最低报价即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请于20256月1214:30时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密封袋加盖公章)送达(或邮寄)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思源楼北324室,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14601。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联谊路68号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浔校区)思源楼北324室。

附件一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5年南浔校区学生回迁物料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及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