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班级学风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特优学风班”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班级(一年级除外)。
二、评选名额
“特优学风班”10个,“特优学风班”入围奖5个。
三、评选条件
(一)班级成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尊敬师长、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班级成员朝气蓬勃,凝聚力强。
(二)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班级学风建设主题活动。
(三)班级学风严谨,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风建设成效明显。
(四)班级重视纪律教育,凡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在班级评比资格:
1.班级有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2.班级有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班级有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的。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初评(11月23日前)
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优良学风班”的初选,评选比例不高于学院班级总数的25%;并推选两个班级(其中国教学院为一个班级)报学生处参评校“特优学风班”评选。
各申报班级需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特优学风班申报表》(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特优学风班评选汇总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汇总申报材料,于11月23日前上报至学生处。
(二)校级评定(12月6日)
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特优学风班”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核,并于12月6日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班级召开现场评选大会,入围班级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现场展示环节建议以创新的形式来展现班级学风氛围,每个班级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本年度“特优学风班”评选最终得分由教师评审团评分、学生代表评审团评分综合得出,其中教师评审团评分占70%、学生代表评审团评分占30%。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班级进行表彰奖励,给予“特优学风班”3000元/班的活动经费奖励,给予“特优学风班”入围奖班级500元/班的活动经费奖励。学校对奖励经费使用情况予以监督,班级须在2024年6月前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总结,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特优学风班”评选是学校开展清新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工作的主体性、源头性和基础性作用,积极筹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相关指导。深入挖掘优秀典型,强化朋辈引领,发挥新媒体矩阵的宣传推广作用,营造争优创先、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23年特优学风班评比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3年11月3日